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8    发布地区:广州达德    信息来源:www.dadeedu.com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已通过广东省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于2015年12月或2016年6月毕业(以毕业证书上时间为准),且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见附件1及附件2)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以及2016年12月已获网上初审毕业资格通过,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2016年     12月     25日   (周日)上午8:30—11:00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根据不同专业在网上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根据专业选择附件中相关申请表格,表格背面打印内容位于excel表格Sheet2)。
(A4格式,填表后双面打印,手填无效。不要随意改变“申请表”的格式,可缩小字体填写表格中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3中的Sheet1填表说明,填表格式可参照附件9,内容考生视自己实际情况如实填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毕业生登记表(背面有省市考办及主考院校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两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016年12月已获网上初审毕业资格通过,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本次申请时只需要交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张。2017年上半年取得毕业证书后,须于   4月29日前 尽快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背面有省市考办及主考院校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各一张送交自考办审核,否则不能安排进入论文审核及答辩。
4、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已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办理学位申请手续时必须将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证原件提交审核(未领取成绩单的考生请前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考试中心处领取)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准考证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提交近期彩色蓝底2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带粘性贴纸,免冠、蓝底,请注重仪容整洁端庄),其中3张粘贴到“学士学位申请表”的“相片粘贴处”,另外2张用铅笔背书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用于学位证书制作。
四、凡学位申请者本人因故不能在申请日亲自送交申请材料,而委托别人代办申请手续的考生,需由代办人出具学位申请人的委托函(需学位申请人亲笔签名)及学位申请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身份证要求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凡本次申请学位的考生, 须同时提交与上交照片同底板的电子照片(学位数据上报国家学位办时使用)到邮箱gkxw@163.com邮件以“2016年12月学位申请”为主题,提交时间为     12月    25日   —     12月     27日   

照片标准要求如下:
①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②照片参考如下标准拍摄: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       48mm ×   33mm ;头部宽度   21mm -24mm ,头部长度       28mm -33mm ;下额到头顶       25mm -35mm ;

像长35mm X      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③电子照片以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交,“附件文件名”用“身份证号码+考生姓名+毕业专业”命名。

六、申请办理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夏茅夏花一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第三教学楼503室
交通线路:①从火车站附近市客运站坐523支线公交车到广外公开学院;②坐地铁到嘉禾望岗站,转970、983公交车到广外公开学院。

七、应缴费用: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费800元/生(申请当天刷卡,不收现金);经论文审核符合答辩条件的考生交纳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费400元/生(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位论文撰写辅导讲座: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   2016年   12月   25日下午   14:30参加我办组织安排的论文撰写辅导讲座(地点:广外公开学院学术报告厅)。考生自行承担因未参加辅导而导致学位论文无法顺利完成所产生的后果。

九、论文选题范围:见附件4
论文格式及要求:见附件5、6、7
论文封面统一要求:见附件6、7封面
论文写作自检表:见附件8        

十、 2017 年1月12日 公布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论文撰写、答辩时间安排:

各专业考生可根据论文选题确定写作方向,指导老师由自考办直接安排,   2017年   1月   12日  论     文指导   老师的联系方式将公布在继续教育(公开)学院网站“公告栏”内,网址:http://jxjy.gdufs.edu.cn/。由考生自行与指导老师联系,指导老师对考生的论文撰写进行指导。考生自行承担不与指导老师联系而导致学位论文无法顺利完成所产生的后果。


日期:2016/12/18
编辑:达德教育
来源:www.dade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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