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8/2     发布地区:达德教育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3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各地市考办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期自考的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20 高等数学(一)
2 22 高等数学(工专)
3 23 高等数学(工本)
4 1864 高等代数(一)
5 2002 数学分析(二)
6 2005 常微分方程
7 2011 复变函数论
8 2014 微分几何
9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10 2198 线性代数
11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13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日期:2015/8/2
编辑:达德教育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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