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教材发放管理办法

网教[2006]2号

根据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教材收费、订购、发放管理办法》,现代远程教育使用的教材由网络教育学院统一订购,学习中心设专人负责教材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
   一、教材接收、发放
   (一)网络教育学院在每学期学生注册前通过教材供应商将教材按质按量发送到各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应及时验收,认真核对,避免错漏,并在收到教材后三天内向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反馈教材的接收情况。
   (二)网络教育学院每学期在网上公布开设课程与使用教材的信息,学习中心按照该信息向学生核发教材。
   (三)学习中心在学生注册时发放教材(未注册的学生,不予发放教材),并做好学生领取教材的登记工作。教材发放工作完成后,在清退教材的同时,向网络教育学院提交学生领取教材的明细表(附表1),以便进行教材费的结算。
   (四)已办理转学习中心的学生由所转入的学习中心发放教材;学期中办理转专业的学生,其新专业所用的教材由本人负责,如需要网络教育学院帮助购买,其教材费、邮寄费由学生本人另付。
   (五)教材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得退换;对于出现缺页、倒装、错书等质量问题的教材,学习中心可退回网络教育学院更换。
   (六)因休学、转学、退学或转专业等原因,学生已注册领取的教材,一律不得退换。
   二、教材清退
   (一)学习中心在学生注册后三周内完成教材清退工作,未发放的教材,按要求填好退书单(附表2),把多余的教材(学生已注册但未领取的教材除外)退回网络教育学院。未按时退回的教材,其费用由学习中心承担。
   (二)学习中心对清退的教材应妥善保管,保证所退教材的原质无损,以利退回教材供应商。因受损无法退回供应商的教材,其费用由学习中心负责。

  附表1、教材发放登记表

  附表2、学习中心退教材清单

中山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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