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加考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5/6/20        发布地区:北京达德        信息来源:www.dadeedu.com   

一、专科学员6月30日、本科学员7月1日必须到达石家庄市。
二、参加集体赴考学员请于6月28日来电咨询取票时间和集合时间、地点,并按学校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服从带队老师安排。
三、集体赴考学员住宿地点为“六六二九六”招待所,电话为:0371-87990271、87991271。乘车线路:从火车站乘1路车到八一站(或石光街站)下,可直达招待所。
四、本次考试地点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可乘1路公交车至公交三公司下再向西沿长兴街北行400米,也可乘38路公交车至西旺小区下车即到。
五、参考学员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天气炎热,请大家注意防暑及饮食卫生。
六、本次加考来之不易,机会难得,请大家要倍加珍惜,千万不要缺考。
七、请学员们利用这最后几天时间,根据去年辅导内容,好好复习。
八、考试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及必要的文具。
2、考生须提前察看考场,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3、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4、答题前,考生须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它任何标记。凡不按要求,试卷作废。
5、答题时,答案须写在试卷上或答题卡上,不得写在草稿纸上。
6、考试时切勿漏做试题,即使对答案模棱两可,也必须根据自己理解将试题做完并写满。切记!
7、本次考试非比寻常,省考院、考点、交大责任重大,出了问题就是大问题。考点会以极其严格的方式(甚至比国家自考还要严格)进行考试,请学员们切勿抱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携带手机、BP机、商务通、小条、书籍等,否则,不管是否使用,一律按舞弊处理。
8、考试舞弊者,本次考试各科成绩全部无效,停考二至三年,并通知所在单位。
带考老师:专科 薛老师 联系方式:13051736859
         本科 崔老师 联系方式:13521233340;尹老师 联系方式:13810692423


日期:2005/6/20
编辑:达德教育
来源:www.dadeedu.com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相关链接:

转发关于调整专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加考规定的通知   [2012/6/27]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专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加考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012/6/26]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加考考试注意事项   [2005/6/20]
高中起点升本科需加考综合   [2006/5/31]
关于调整专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加考规定的通知   [2005/7/7]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英语(二)7月份加考时间安排   [2005/6/20]
[天津]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专接本加考课程的通知   [2005/3/25]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加考课考试延期的重要通知   [2005/3/4]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加考课考试延期的重要通知   [2005/3/4]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专、本科专业报考加考课的重要通知   [2004/12/17]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专接本加考课程的通知(天津)   [2004/12/2]
关于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港澳考生加考课程的通知   [2004/9/7]
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加考正在酝酿重大改革   [2003/7/10]